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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反转“探照灯” 全力锻造过硬“纪律部队”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1 15:38

  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委按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牢把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反转“探照灯”,盯住“关键点”,严管“不手软”,坚持“四方入手”,不断强化内控约束,全力打造过硬“纪律部队”,持续推动队伍建设和正风反腐质效“大提升”。

  从学习入手,推进素质“大提升”。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政策理论和本职业务学习不放松。通过机关全干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室务会等途径,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记写笔记、撰写心得、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规》《陕西省纪委省监委机关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暂行规定(试行)》等,精心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和案件审理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淬炼铸强“看家本领”。

  从活动入手,推进聚合“大提升”。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领誓,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进行履职宣誓,进一步激发忠诚干净担当意识。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 牢记使命再出发”主题演讲比赛,开展“书记讲党课”“廉政警示教育”“重温真理味道”等主题党日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当好红色传人,引领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和形势发展新变化。在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精心抓好“主题党日活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纪法大课堂”等“自选动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根基。组织举办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和团队精神。

  从管理入手,推进规范“大提升”。挂牌成立县监察委员会,按照“一地集中办公”要求,对县检察院原办公楼进行重新装修,配齐配强办公用品及审查调查设施,建立标准化留置场所,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安全工作措施。修订完善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学习、纪律、会议、接待、文书管理等制度11类33项,全面推行周一全干会会前点名、日考勤、月通报制度。实施工作效能管理,明确工作任务、牵头领导、承办人员和办结时限,强化跟踪问效,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机关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在全县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从组织建设规范化、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化、业务工作专业化、案卷资料精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等5个方面,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从作风入手,推进形象“大提升”。坚决贯彻落实“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要求,时刻对标“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带头纠“四风”、改作风。制定《富平县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规范,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十条禁令”,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职能,对全县16个镇(街道)、42个部门、6个条(双)管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放问卷调查表1150份,个别谈话103人,收集意见建议6条。坚持刀刃向内,对跑风漏气、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严肃追究问责,决不护短遮丑。

   截至上半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87件,结案18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73.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1人(其中科级干部19人),增长67.5%;查处涉嫌贪污贿赂案件1件3人,留置2人,已按法定程序移送检察机关。(富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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