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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28 09:2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政风建设,不断改善行政管理,积极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现就开展“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整治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主旋律和“抓落实、求实效”的总要求,按照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改善行政管理,维护行政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确保政令畅通,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为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新型工业大市、现代农业强市、特色旅游名市、文明绿色新市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风建设,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能投诉制、效能考评制、政务公开制、执法责任制八项效能建设制度,以推动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和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八项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首问负责制
 
    针对群众对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够熟悉等问题,推行首问责任制,方便群众办事。具体要求:1、群众来访时, 第一位被来访者询问的机关在岗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2、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之事, 都要按规定给予群众耐心细致的答复,做到来访有人接,询问有人答。3、对来人或来电话所反映的问题,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畴的事项应立即办理,当时不能办理的,应讲明原因和办理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答复;对属于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职责范围的事项,应立即转交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办理。4、对不遵守首问负责制,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二)服务承诺制
 
    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作风不实、执法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推行服务承诺制,向所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做出明确具体的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具体要求:1、将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承办科室、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内容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布。2、承诺机关要设立违诺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3、对违诺人员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举止不文明、态度生硬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人员,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
 
(三)限时办结制
 
    针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推行限时办结制,要求行政机关和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项目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具体要求:1、凡法律、法规有法定时限要求的应严格遵照执行。2、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事项,实行急事急办,非急事一周内办结。3、人大议案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结,政协提案必须在六个月内办结。4、上级机关和领导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结。5、对群众来访事项,能立即办理的立即办理;需要研究的一周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在时限内给予来访者答复并做好其思想工作。6、下级单位的请示报告,要及时答复,最迟不应超过两周。7、没有特殊原因,不按规定时限办结工作事项,给予其主要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四)失职追究制
 
    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等问题,推行失职追究制,对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依据相关规定及本部门规章制度对以下行为严肃实施责任追究: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2、本人管辖内工作人员发生效能低下、作风恶劣、对其违纪违规现象长期失察以及管理不严或放任其错误的行为。3、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重大损失。4、工作作风拖拉、互相推诿扯皮,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违反保密制度,失密、泄密,造成不良后果。6、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活动的吃请或参加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款消费。
 
(五)效能投诉制
 
    针对政府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问题,推行效能投诉制,及时核实督办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具体要求:1、公布投诉受理机关和投诉举报电话。2、投诉受理机关对投诉事项及时办理或转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3、投诉处置。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工作岗位、追究责任等处理。4、处理结果要作为公务员年终考核、奖惩的依据。
 
(六)效能考评制
 
    针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模糊评价多,不利于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问题,推行效能考评制。以效能为主要目标,以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以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考核评议办法和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机关管理的效率、效益和效果,并与公务员考核、奖惩、晋升等挂勾。1、考评范围: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考评内容:以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的年度考评,划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3、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公布,并作为本人提拔使用、评优树模的依据。4、考评不合格者,第一年警示训诫,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政务公开制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等问题,推行政务公开制,各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其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活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具体要求: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对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2、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3、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公开。
 
(八)执法责任制
 
    针对行政执法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程序不当等问题,推行执法责任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定职责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具体要求:1、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责任向社会公布。2、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3、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4、年终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5、对违反行政执法规定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和业务性强,要不断的健全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军为组长,市监察局局长张必忍,市人事局局长吕学国为副组长的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研究室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监察局局长张必忍担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行政效能建设对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作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效能建设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制订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效能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2109535)。
 
(二)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抓落实作为转变作风的中心环节,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机制的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以执法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以持证上岗制、政务公开制保障权力透明运行;以限时办结制方便群众办事、缩短群众办事时间;以投诉受理、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实施跟踪问效、奖优罚劣。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加快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积极探索网上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将八项制度建立情况于6月底前上报市效能建设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效能投诉。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拿在手中,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建立健全投诉和案件办理及督查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各类投诉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确保投诉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监察机关要突出抓好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监督检查。注意从监督检查中发现和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不通等问题,违法行政、失信于民的问题,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的问题。严肃纠正工作人员不负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优化行政作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要加强案件查处,健全投诉受理机构,市政府设立行政效能建设投诉电话:市长专线电话2109111,市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投诉电话2109535。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健全投诉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从速查处各类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市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反映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努力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提供有力保证。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  投资环境  活动  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政协办公室,渭南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部省驻渭有关部门。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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