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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突出“三个重点”扎实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31 10:08

  为进一步巩固 “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近期,临渭区对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本次督查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编制、公安等7个部门联合进行,采取分组包联检查的方式进行。本次督查分单位自查、专项督查、完善机制三个阶段。目前,该项工作已接近尾声,各项数据正在汇总当中。

  以公示人员在岗情况为重点进行单位自查。各单位要在区财政局和区编办的审核监督下,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规范公示内容和方式,接受监督,迎接督查。工作流程为:组织填写公示表,由掌握本单位人事信息的业务负责人对照编制卡、工资底册和在岗情况等信息,分类填写《临渭区财政供养人员在岗情况公示表》,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送交职能部门审核,将审签后的《公示表》,报财政、编制部门,由业务科室对《公示表》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涉及失踪或死亡人员的,要报公安机关对《公示表》中的相关信息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面接受公示监督,将审核签字后的《公示表》,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有网站的单位,要在网站公示,同时发放每个科室,全面接受监督。

  以核查人员身份为重点进行专项督查。各督察组提前半天通知被检查单位,要求所有财政供养人员携带身份证,按时接受检查。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接收检查的,需上交本人手持当月报纸头版的照片和身份证。督查组工作人员拿身份证对照《公示表》逐人核对,并在被检查单位进行走访,形成督查报告。督查结束后,同单位《公示表》和自查自纠报告一起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清理中发现的违规所得资金由各单位负责核算,财政部门负责清算和收缴,汇总后上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为重点完善相关制度。督查结束后,各单位每个季度向职能部门报告更新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公开空编数量及减员情况,各督查分组继续履行分组督查职能。区财政、编制、人社部门在督查结束后,统一规划,建立完善全区财政供养人员与薪金对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形成资源信息共享;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财政供养人员更新信息。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经举报查证属实或引起社会反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临渭区纪委 王卫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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