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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学”助推全市学习贯彻新《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0 09:06

  近日,华阴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安排部署学习贯彻新《条例》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创新学习方法,迅速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切实推动新《条例》贯彻落实。

  领导干部带头学。“律人必先律己,正人必先正己”,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对新《条例》率先进行深入细致地学习,尤其是要对照修订前后的《条例》进行详细解读。通过深入学、对照学、通篇学,让领导干部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从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党员干部集中学。全市各单位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干部夜校“每周一课”、党员主题日、干部培训班等活动,集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让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新《条例》原文、专家解读、案例剖析、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不断教育党员干部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线上线下深入学。在各单位领导率先学、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通过微信群,及时分享新修订《条例》相关解读文章的系列链接,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本单位全员开展线上线下交互式学习,为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条例》提供了有效途径,使广大党员干部搞清楚新《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正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人人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全面督促推动学。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全市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以考核督促学习宣传到位。同时,充分发挥各镇(街道)纪委和各派驻临时纪检组的“探头”作用,督促、检查好被监督单位的学习宣传情况,对学习贯彻执行不力的,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条例》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华阴纪委监委 薛金鹏 彭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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