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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实行“双向承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08 17:01

  近几年,随着华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凸现,信访举报工作日益繁琐,由此导致信访举报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针对这一局面,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纪委)下发了《华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办法》,要求在信访举报的同时,向信访(举报)人做出明确承诺。

  在案件较多的情况下,对属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承诺办法及答复的时限,一般举报问题不超过2个月,初核案件不超过3个月,重要、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期。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依纪公正处理;按照承诺期限如期将调查结果基础意见向信访(举报)人答复,如与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在承诺期限内向信访(举报)人说明情况。

  在受理、核实、答复过程中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障信访(举报)人权利。同时信访(举报)人在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时也要做出相应的承诺。为了使这项制度落到实处,我们又制定了相应的制约性规定,规定信访举报受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双向承诺制”的办法办事。这一制度的出台,进一步提升了信访举报受理办结的质量和速度。(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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