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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开展治理公路“三乱” 集中整顿月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22 06:35

为了进一步优化县域投资发展环境,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12月1日,潼关县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治理公路“三乱”集中整顿月活动动员大会,公安、交通、交警、林业、农业等涉路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所属站(所、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1年公路“三乱”查处情况,组织学习了《潼关县治理公路“三乱”集中整顿月活动实施意见》,下发了《全县治理公路“三乱”目标责任书》,县交警大队、交警秦东中队、运管所、动检站等部分涉路部门、站所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毅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张县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县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多措并举,全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近期以来,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麻痹松懈情绪,公路“三乱”现象在短期内时有反弹,尤其是年关将至,公路运输已进入繁忙期,也是公路“三乱”的多发期,更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是各涉路部门要认清形势,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突出重点,严格规范涉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全县各涉路部门要依法依纪办事,严格执收执罚行为。凡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站(点)、拦车检查、收费和罚款等。不得以任何名义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或任务。三是强化责任,确保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实效。要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纠风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始终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为构建和谐潼关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会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惠建军同志主持。他最后强调:各涉路部门要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进一步细化责任,涉路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和上路执法人员要层层签定目标任务书,一级向一级负责,谁发生“三乱”行为就追究谁,哪个部门发生“三乱”行为,就追究哪个部门的领导责任。二是深入开展执法执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完善和创新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三是坚决实行罚缴分离制度。涉路执法人员执罚过程中不允许收取现金,一旦发现,坚决查处。 (潼关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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