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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优秀人才”向“犯罪分子”的堕落:韩城市煤炭局原局长陈均良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19 09:43
    2014年6月13日下午,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庄严肃穆、鸦雀无声,大家宁心静气、屏住呼吸,静待法官的宣判结果:“判决被告人陈均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和用赃款购置的轿车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其余的赃款在追缴之后,也将依法上缴国库”。这位有着24年党龄的党员干部从此沦为阶下囚。早在年初,根据群众举报,渭南市纪委于2014年3月11日对有关问题立案调查,同日实施“两规”措施,3月18日,以涉嫌受贿70万元移交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韩城是陕西省渭南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煤炭资源丰富。走进这座全国有名的煤城,提到陈均良的鼎鼎大名,从政府机关、煤炭企业到坊间百姓,可谓是如雷贯耳、妇孺皆知,这位两任韩城煤炭局长的风云人物曾是韩城人民公认的“优秀人才”,在陈均良案发后,媒体报道连篇累牍,凤凰网、新浪网、人民网、新华网、华商网、广州日报、贵阳晚报、中国之声等30余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或转载,一时间甚嚣尘上。一个小小的县级市煤炭局长从成功者的神坛上落马后,为什么会在当地百姓和全国媒体中造成如此大的震动?一名组织和群众心目当中的“优秀人才”,是怎样一步步沦为以权谋私的“犯罪分子”的?拨开层层迷雾,我们试图从其惨痛经历中,找到一些发人深省的原因。

  出身平凡 经历不凡

  1959年,陈均良出生在韩城市西庄镇郭庄村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从小他就发奋学习,立志将来为家乡发展做贡献,1984年他以优异的成绩从西安矿业学院毕业,作为当年为数不多的大学高材生,他舍弃了城市的优越条件,毅然回到家乡韩城,先后在下峪口煤矿、焦化厂、高岭土厂、城建局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他谦虚谨慎、踏实肯干,在黄河大街立交桥工程指挥部工作期间被评为先进个人。1995年,由于工作出色,他被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在龙门镇任副镇长期间,主持禹门抽黄工程建设,工作成绩显著,被韩城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担任桑树坪镇镇长、党委书记后,他主持杨家岭村庄搬迁,与雷寺庄林场签订1500亩荒山开发合同,支持发展绿色企业,全镇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工作成绩深受组织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2年,全国煤炭产销强劲起步,韩城煤炭产业面临发展机遇,陈均良的事业也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飞跃,科班出身的他被组织看中,出任市煤炭局副局长、局长,在煤炭局工作的三年间,他带领全局职工钻研业务、攻坚克难,韩城的煤炭产销全线飘红,煤炭企业快速发展,为当地的财政收入和群众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认可。2006至2010年,他转任乡企局、林业局局长。

  2010年8月,在韩城煤炭产业面临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战略机遇期,面对巨大挑战,组织看中他的出色的才能和果敢的胆识,再次任命他为煤炭局局长、党总支书记,这次委以重任,可谓是临危受命、意义非凡。然而,二次出山的陈均良忘记了组织的重托,在权利和金钱面前,他利欲熏心、忘乎所以,一步步滑向了罪恶的深渊,在辉煌的背后危险正悄然来临,2012年9月起他退出煤炭局长的位子,擢升为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副县级)。在陈均良即将光荣退休时,根据群众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对其在二任煤炭局长期间,向监管对象索贿问题进行了查处。

  利欲熏心 坠落深渊

  2010年12月下旬,为了退二线后自己用车方便,陈均良萌生了弄点钱给自己买辆车的想法,于是就把他自己认为比较可靠的一名煤矿主叫到了他的办公室,说自己面临退休,公车以后就开不成了,想给自己弄一辆私车,退休后开着方便,让王给他拿三四十万元钱,并且许诺在当年收缴煤矿的相关费用时给这家煤矿减免50万元。考虑到陈均良是监管煤矿的煤炭局长,矿主王某就给陈均良送去了40万元现金。不久之后,陈均良就用这笔钱到西安购买了一辆价值34.8万元的小轿车,并且把车办到了自己名下,一直使用至案发前。

  据陈均良供述,在二次担任煤炭局长以后,他放松了对自己要求,丧失初次任职煤炭局时的兢兢业业,煤炭产业巨大的利益链使他的权利欲望无限膨胀,他与许多煤矿主交往密切,通过权钱交易为他们谋取利益。从此,他经常出入于高档会所,抽高价烟,喝天价酒,穿名牌服饰……逍遥的生活方式使他忘乎所以。“物必先腐而后虫生”,陈均良爱慕虚荣最终使他腐化堕落。到了2011年5、6月份,陈均良又产生了从煤矿索要现金来供他日常开支的念头。所以又故技重施,从当地的另一家煤矿索要了30万元现金。他把这30万元现金带回家之后,用于家里的日常开支和自己打牌。到案发的时候,只剩下了3万多元的现金。

  “自己利用煤炭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钱财,严重触犯了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和人民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有损我党的光辉形象,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原则和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愿意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任何处理,愿意接受法律的宣判和制裁……”这是陈均良在向组织检查中道出的真心话。

  以案说法 强化监管

  陈均良原本有着骄人的业绩和幸福的家庭,可他在失控的权力和贪婪的欲望面前迷失了自我。为了退休以后有车坐、有钱花,他爱慕虚荣、滥用权力,至党纪国法于不顾,最终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后,陈均良流露出深深的忏悔:“我今天这样的结局,就是咎由自取,都是自己放松学习,经不住金钱诱惑,抱有侥幸心理所致。接近退休的人了,却晚节不保,倒在金钱之上,我悔恨当初!昔日风风光光,呼风唤雨;今日接受审查,凄凄惨惨;明日接受改造,重新做人。”

  古人云:“道德当身,不以物惑。”陈均良的行为看似偶然,实则是他意志薄弱、信念动摇、理想失色、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他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主要由于他放弃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金钱、物质、享受的诱惑面前毫无防范,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成为他的最高追求和选择。“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陈均良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沉痛教训再一次证实这一亘古不变的真理。陈均良的政治生涯画上了一个句号,而他的人生也画上了一个沉重的感叹号。

  作为一名从农村一步步走出来,经过锲而不舍努力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他非但没有好好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成绩,反而居功自傲、利欲熏心,以致于他忘记了自己的出身和初衷,忘记了从政者那根应该牢牢恪守的“高压线”,丧失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最终走向了组织和群众的对立面,在即将退休时落个深陷囹圄的悲情结局,这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特别是身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人民公仆的本色永远不能改变。如果把权力当作个人享受的砝码,人民终将把他推向审判席。

  陈均良案也暴露出我们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不少漏洞。陈作为煤炭局长,拥有很大的行政权力,制度的漏洞给他提供了以权谋私的可能,致使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充分说明我们在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上存在缺失。如何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发生类似陈均良案的腐败问题?笔者以为:首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引导大家正确看待权利和金钱,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其次,要规范公权力的运行。以行政体制改革为契机,坚决推动简政放权,不断简化群众办事流程,缩小规范行政主管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利;坚决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强化权利制约和监督。再次,要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渭南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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