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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采取“五项措施”推动警示训诫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1-28 05:15

 

一是制定下发了《2006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安排意见》,从四个方面对23项具体工作进行了分解,强化了领导,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内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和整体合力。

二是建立警示训诫线索排查制度。着重对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其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批办信件;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和掌握的线索;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信访和执纪执法机关发现和转交的线索;新闻媒体披露和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线索进行排查分类,及时组织实施警示训诫。

三是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10个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的联席会议,及时收集、整理、反馈警示训诫工作信息,研究解决警示训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融入到查办案件中,制作了《临渭区开展警示训诫与查办案件工作流程图》,从信访、初核、立案到审理各个环节发现和确定警示训诫对象,严把“四关”,即警示训诫对象确定关、谈话质量关、跟踪回访关、结果运用关,增强了警示训诫效果。

五是完善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将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采取定期检查、平时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强化对基层单位开展警示训诫工作的督促检查。先后三次对35个部门、20个乡镇办警示训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听取汇报,并给予当面指导,有效促进了警示训诫工作向纵深开展。半年来,全区共对3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其中警示提醒23人,诫勉督导5人,责令纠错8人;涉及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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