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富平县五个坚持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16 08:37

富平县自实施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始终做到五个坚持,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感化和挽救干部,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实施警示训诫205人,其中警示提醒146人,诫勉督导18人,责令纠错41人。  

一是坚持把警示训诫工作贯穿于信访举报及查办案件的始终。该县在警示训诫工作中特别注意把警示训诫贯穿于信访举报及查办案件的始终。一是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筛选案源线索时,对认为没有调查价值或调查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初核的一般性问题,由县纪委信访室拟定意见,报送县纪委领导审核后,直接纳入警示训诫范围。对在初核案件线索时,认为可处分可不处分、事实和证据不够充分的轻微违纪问题,一般采取警示训诫的办法处理。对在办理立案案件时,涉及的严重违纪的主要责任者,坚决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而对案件主要责任人周边的其他有轻微违纪或工作中出现偏差的涉案人员,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准确实施警示训诫,最大限度地发挥办案的综合效应。  

二是坚持准确捕捉实施警示训诫的时机。及时捕捉事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可能性、苗头性、轻微性”问题,不失时机的实施警示训诫。 

 

 

 

 

 

 

 

 

 

 

 

 

 

 

 

 

 

三是坚持灵活使用警示训诫的谈话方式,突出实效性。该县在实施警示训诫中,通过警示训诫谈话、发警示训诫通知书、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多种形式,增强谈话效果。对乡镇、县级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实施警示训诫;乡镇和部门副职由县上包抓和分管领导实施警示训诫;其他副科级干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由纪委班子成员按分包责任制范围谈话;对于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  

四是坚持严格警示训诫的工作程序。对需要进行警示训诫的对象,由县纪委下发《警示训诫通知书》,并确定领导进行警示训诫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要求警示训诫对象写出书面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在三个月内,仍不纠正错误者,按程序做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明确警示训诫期间不得调动、评先、晋升。为规范程序,还统一印发了《富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警示训诫工作的通知》《警示训诫谈话对象审批表》、《警示训诫谈话通知书》、《提醒书》、《谈话记录》等统一制式的表格资料,保证了警示训诫工作在形式上的严肃性。  

五是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原则,突出教育性。对于诚恳接受警示训诫,认真积极进行整改的警示训诫对象,对过去的错误既往不咎,不搞一棍子打死。对于积极改正错误,并取得显著成绩的警示训诫对象,县纪委还建议县委予以提拔或委以重任。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