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廉洁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受奖惩情况、举报投诉情况、廉洁考评等情况。考核程序包括廉洁档案的平时记载;每年暑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开展廉洁从教大讨论;确定教师廉洁自律考核等次;考核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将教师廉洁自律考核情况报区、县教育局监察室备案。
据了解,教师在评优树模、职务评聘等方面,都要以教师廉洁档案记载为重要依据,达到廉洁等次;对年度评定为不廉洁等次的,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教师职务、取消教师资格,直至移送司法机关。(2009年10月16目)(记者 卿荣波 通讯员 秦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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