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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5 19:31

各县(市、区)委、纪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按照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市纪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通过测试,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准则》和《条例》,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三严三实”,为推动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渭南提供有力保证。

  二、测试对象

  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

  三、测试内容

  新修正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测试形式

  测试采取开卷测试的形式,测试题型分为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案例题四种,实行百分制,80分为及格线,95分以上为优秀。由市纪委统一出题(试题在“西岳清风”网刊发,请各单位自行下载翻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具体组织测试和阅卷。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试卷由市纪委组织阅评。

  答题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1月19日在“西岳清风”网公布标准答案。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测试和阅卷工作。测试成绩要作为考核干部政治理论的重要依据。对测试不合格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补测。

  2.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参加测试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测试。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试卷于2016年1月18日前报送市纪委宣教研究室。

  3.测试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测试活动的情况形成简要书面材料,连同《测试情况统计表》,于2016年1月22日前报市纪委宣教研究室。

  联系人:殷晓武,联系电话:8198865。

    

   附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情况统计表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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