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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注重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04-11-14 06:23

驻审计厅监察室


  近年来,我们在省纪委和审计署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省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执法,严惩违纪,狠抓廉政规定、制度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 领导重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由于职能作用的要求,我省审计机关一直重视抓机关的党风

  廉政建设。厅党组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要求,在厅机关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李淑琴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厅领导、处室主要领导和审计组长的责任。坚持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领导小组每年定期研究厅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工作重点和措施。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省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每季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考评。全省各市、县(区)审计机关也普遍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使全省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有了坚定的组织保障。

  二、 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多年来,我们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思

  想政治工作和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形势发展,改进方式方法,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空间,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为了提高审计队伍素质,促进审计工作,把反腐败的关口前移,增强审计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我们主要进行了三项教育。

   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活动,针对党员干部中的疑虑问题和模糊观念,帮助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如何用权这个根本问题,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影响。为了把教育引向深入,采取了统一安排学习计划,统一购置学习书籍,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检查学习笔记等措施,狠抓理论学习的落实。

  二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结合新的实际,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尤其是进行“两个务必”的教育。我们组织党员干部和青年积极分子,赴革命圣地延安和郭秀明同志家乡惠家沟参观学习。通过参观革命圣地延安和惠家沟,教育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正确自理个人利益,确立乐观的生活态度,培养勤俭的生活作风。

  三是开展典型教育。我们在大力宣扬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同时,对全省审计系统近年来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勤政廉政先进个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表彰,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为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 健全制度,用规定约束审计人员行为

  几年来,我们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外抓审计纪

  律,内抓机关管理”,努力从源头上加大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厅机关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把廉政纪律落实到审计权力运用的全过程。二是加强审计业务和“人、财、物”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淑琴同志要求机关凡出台的有关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审计业务管理和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都要考虑到反腐倡廉,以是否有利于预防和治理腐败作为依据和标准,切实管好钱、管好事、管好人。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审计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省厅先后制定了《全省审计机关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审计公示制度》、《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等40余项制度规定,并将此编印成书,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以便工作中有所遵循。同时,还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署《审计 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等,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审计法规。通过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促进了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依法行政,规范审计权力行使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审计机关反腐败抓源头的核

  心是规范、制约和监督审计权力的行使。审计机关虽然不是管钱管物管人部门,但宪法、审计法赋予了审计机关监督检查和自理处罚等方面的权力,为了确保审计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权的正确行使,防止审计人员以权谋私,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同时,细化操作程序和办法,完善审计复核、审计业务审定、审计基础上质量检查评比、审计执法程序公开等规章制度,使审计权力行使全过程受到更加全面有效的监督制约。一是分权。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分解制衡,即把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分解成多个环节,使各个环节既相互承接,又互相制约,形成一条权力制衡的“链条”。如审计组具有审计检查权,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审计监督,做出审计报告;法制部门具有审计复核权,所有审计报告都要进行审计复核;厅审计业务会议开会讨论复核过的审计结论和决定。这样,把审计检查权与审计复核权、审计决定权分解制衡,以权制权,可以有效地防范审计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问题。二是制权。确保正确行使权力,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权力行为规范,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使权力主体不仅明白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而且知道错了会承担什么责任,出现什么后果,使全体审计人员自觉增强权力监督意识。在制权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环节:(1)进点前,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纪律,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从审意识。(2)进点后,公示审计纪律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3)离点前,审计组长和廉政监督员认真检查执行廉政纪律情况主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4)离点后,分析总结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并向处室领导报告,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纠正措施。三是亮权。从源头上预防权力腐败,必须把权力运行充分暴露在“阳光”之下,最大限度地增强透明度,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我们还通过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审计回访、廉政查询等措施,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不断促进审计机关和人员依法公正地行使权力。

  五、 严肃执纪,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对不同渠道反映厅机关人员的违纪问题,我们都着眼于教育

  和挽救,耐心进行教育帮助。对于知错不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一年多来,我们在厅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对群众举报反映的个别处室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在被审计单位喝白酒和接受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按审计厅廉政纪律“八不准”规定责令其向被审单位进行道歉并清退了全部钱款,扣减了所在处室目标责任制考核计奖分数,取消了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资格,并在全厅大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对举报反映厅机关业务处一副处长违反廉政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利用审计工作关系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大额借用钱款的问题,在初步核实后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厅党组的全力支持下,依照有关制度规定,对其进行了耐心的帮助。在查清他的主要问题后,省厅召开了全厅干部职工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对其进行公开处理。一是宣布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二是宣布免去其副处长职务的通知;三是本人在大会上作了深刻的检查;四是厅长李淑琴同志就其违纪问题和当前审计机关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作了重要讲话,同时向全厅干部职工提出了廉洁从政的要求。会后,以处室为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遵守廉政纪律自查自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廉政警示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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