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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治理国有企业领域的商业贿赂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4-18 05:39
2006年4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会议安排,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邱世杰同志就治理省属国有企业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以发言。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这次会议之前,我们分别召开了各地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和部分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座谈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省国资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草稿)》,要求各企业从四月份开始,用五个月时间,按照省国资委提出的重点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进入第二阶段后,我们将成立检查小组,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摸排的线索,深入到关键部门和重要环节,深入到问题突出、较多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掌握所涉及的部门、人员等基本情况,提出治理要求,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反腐倡廉宣教体系进行宣传,通过召开学习交流会、理论研讨会,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等形式,学习并宣讲商业贿赂的危害,正确认识和把握治理商业贿赂的形势,营造企业良好的氛围,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二、严格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内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结合国有企业实际,省国资委已经明确了国有企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为:工程项目建设、重要投资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矿井油井等资源开发、大宗物资采购、产品营销等八个方面。在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过程中,我们将一方面从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排查商业贿赂线索,一方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扩大案件线索。对摸排的案件线索,将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尽快通过查办一批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达到打击犯罪,增强威慑力,发挥警示教育的目的。结合案件查办,研究发现体制、机制、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帮助企业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治本工作,有力地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通过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今年,我们还将围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手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即重大问题决策程序、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重要项目管理、投资管理、产品销售、劳务管理、预决算管理、资金归口管理、内部审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对制度的完善,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监管,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警示训诫这个武器,扩展教育面,延伸教育的影响力,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逐步根除商业贿赂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省国资委已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各企业要确定组织领导机构,设办公室,各级纪委、监察部门作为主要工作部门,同时有关业务部门也要积极参加,办公室负责制订专项工作的计划、措施,并检查落实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的有效制度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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