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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山风景名胜区若干优惠政策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8-06 06:47
渭政办发〔2008〕110号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华山风景名胜区若干优惠政策的
公  告
 
为了让更多的海内外游客游览华山,让华山旅游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渭南人民,进一步激发大家走进华山、热爱华山、建设华山的热情,市政府决定对渭南市民、全国院校学生、有关旅行社团游览华山予以优惠,现就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渭南市民的优惠。除“五一”小长假和“十一”黄金周外,渭南市民游览华山持本人身份证按二点五折优惠购买华山门票(全价为120元),即30元/人次。
二、对全国院校学生的优惠。全国在校大、中、小学生游览华山持本人学生证按五折优惠购买华山门票(全价120元),即60元/人次。渭南市辖区学校学生持本人学生证,享受渭南市民门票优惠。以上门票均包括西岳庙、玉泉院。
三、对旅行社团的单次奖励。旅行社一次组团500人以上到华山风景区游览的,给组团旅行社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0元;一次组团7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现金15000元。组团必须是由渭南市以外的地方组织的旅游专列、包机、大巴车队,否则不予奖励。如发现在本地组织散客成团骗取优惠的,将严肃处理。
四、对旅行社团的年终奖励。除去享受五折以上优惠政策的旅游人数,旅行社团全年累计组团到华山游览的人数在5000至10000人次的,给组团旅行社年终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0元;人数在10001至20000人次的,年终一次性奖励现金20000元;人数在20001人次以上的,年终一次性奖励30000元。
     该公告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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