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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获省政府奖励440万元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7 08:25

  8月22日,记者从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对2018年受国务院督查激励市县和部门表扬奖励的通报,其中,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渭南市受到通报表扬,并获得省政府奖励。

  因2018年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渭南市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陕西省政府给予其440万元奖励,同时将在安排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时对其予以倾斜,在安排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资金时予以奖励。

  据了解,去年以来,渭南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78天,与上年相比增加13天;境内渭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超出省考Ⅳ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陕西日报通讯员 张娟萍 记者 汪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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