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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大荔县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2 11:2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对大荔县开展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3月4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大荔县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在大荔宾馆召开。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豆军鹏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王东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要求,大荔县委书记刘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豆军鹏指出,市委决定开展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是深化政治巡察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市委第二巡察组将突出专项巡察“专”的特点,准确把握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深入了解大荔县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中省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中政治责任落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以及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希望大荔县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王东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大荔县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刘莉表示,市委安排开展本次专项巡察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大荔县委将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并将巡察工作成效转化为全县追赶超越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大荔县县级领导,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驻荔及双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干部等参加了会议。会后,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9909135302(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邮政信箱:大荔县花城路大荔宾馆市委第二巡察组,邮编715100,电子邮箱:zgwnswdexcz@126.com。同时在大荔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和巡察组驻地大荔宾馆等设置6个市委第二巡察组“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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