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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1件 5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7 08:35

  今年以来,大荔县纪委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将查办案件做为落实“三转”工作的重中之重。

  调整内设机构,确保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将党风室、纠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原监督检查室和优化办合并为执法监察室;原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纪检监察一室,新设立2个纪检监察室。

  加大审查和处置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败堕落、失职渎职等四类案件。

  拓宽收集案源线索渠道。结合县情工作实际,大荔县纪委全面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开通巡回信访车;建立信访举报网络;设立信访举报窗口;开设信访举报信箱,12388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认真筛选排查有可查价值的案件线索。

  督办协调,整体推进。县纪委在抓自办案件的同时,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查处工作的督办指导,对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的,县纪委及时给予协调、指导,把基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案件查办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力争消灭案件空白乡镇。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攻坚合力,确保全县案件查处工作整体推进。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48件(次),初步核实46件,转立案41件,结案41件;共对51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其中党纪处分32人,政纪处分22人,双重处分3人。挽回经济损失17.9万元。 (大荔县纪委 贾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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