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渭南市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渭市办字[2010]6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党纪政纪宣传教育;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会同县(市、区)委、政府及市级各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协助市委提名考核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负责市监察局及其派驻市级各部门监察室科级干部的任免;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市党纪有关条规和行政监察规章制度。
5、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宣传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6、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决定并建议做出行政处分。
7、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8、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相应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承办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度工作任务
1.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全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落实各项党纪党规,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2.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落实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市委权威。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积极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及时公开曝光典型问题。紧盯年节假期,开展专项督查,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形成全市正风肃纪新常态。
4.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惩治重点,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
5.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结合实际制定改革落实措施和实施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第九个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7.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持续深化“三转”要求,进一步优化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县镇党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加大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六条严格,十八个不准”的监督检查,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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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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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管
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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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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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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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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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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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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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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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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