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要不断强化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省纪委监委关于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一、机关成立保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保密委员会主任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办公室的常委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室(部)负责人组成,并具体负责机关保密工作。
二、标明有密级的文件、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传递送阅,传递方法直送直回,不得横传,不得超范围翻阅。不得使用手机传递保密事项。
三、妥善保管党内文件及内部刊物,由机关办公室年终统一收回,保存归档。
四、严禁在普通笔记本上摘抄密级文件、案件线索、案件分析、案件汇报和研究意见等。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保密需要的内容和事项,必须用保密笔记本记录,并妥善保存。
五、各种机密文件、资料、保密笔记、报表数字要加锁保管,严禁乱堆乱放。不许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机密文件和资料外出。借用秘级文件须经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批准,用后及时归还。
六、打印文件挂号登记时,办公室要根据文件内容和事项,按照划分密级规定,标明密级,在文头上打印。文件发送范围要严格限制,防止扩散。
七、不准擅自将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报废计算机、存储介质、机密文件、资料的销毁,要按规定造册登记,经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批准后,按程序和要求统一销毁。
八、加强涉密计算机管理,不得在办公场所的计算机上配备和安装视频、音频输入设备。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准在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不准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九、内网保密设备要专人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密钥等附件要置于保险柜内妥善保存,严防丢失和损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内网机房、文印室、档案室等保密场所。
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附:“十不”保密原则
1、不该说的机密,坚决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坚决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坚决不看;
4、不该记的机密,坚决不记;
5、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机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7、不在子女亲属面前谈论机密;
8、不带机密文件探亲访友,参观游览;
9、不将机密文件私自给无关人员阅读;
10、不在电话上传达机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