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近日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去年以来,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教育部从教育系统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教育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部机关及27个直属单位和75所直属高校都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有关政府和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结合教育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确保了专项治理的稳步推进和取得实效。各地各高校把反商业贿赂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普法宣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深入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如北京市在高校中开展了以“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从严治教”为主题的、以学习贯彻财经法规为重点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广东省组织各高校进行治理商业贿赂研讨活动等。通过广泛宣传和深入教育,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精神深入人心,广大干部和教职工思想认识普遍提高,法律知识和廉政意识得到加强。
教育部突出重点,坚决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他们将教材图书购销领域确定为教育系统专项治理的重点,部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先后召开四次调研会议,通过对教材图书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及治理对策的专题研究,向湖北、云南等六个省的检察机关进行书面调研,增强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针对性。教育系统以教材、教辅、图书的编审、印刷、发行、选用、购销为重点,同时辐射到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医药购销和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清理和纠正以各种名义给予和收受“回扣”、“手续费”及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在账外暗中收受财物私存私分的问题,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和修改。教育系统在自查自纠工作中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如:对重点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岗位人员及领导干部开展谈话、填写自查自纠表格、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公布举报电话和银行账号、鼓励知情人检举揭发、鼓励个人主动上交非法款项等,保证了自查自纠不留死角。据统计,教育部直属高校2006年自查自纠共上缴款项1900余万元。
在自查违纪案件的同时,教育系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据统计,教育系统2001年至2006年底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577件,涉案金额总计7379.5万元,657人涉案,414人受到刑事处理。教育系统在查处案件中充分注意教育工作者和教育行业特点,综合考虑并努力争取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重发挥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运用实例抓好警示教育,推动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2006年7月,教育部召开“规范高校收费管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网络视频会议,通报了教育系统近期发生的部分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分析案件特点,强化规范管理意识,提出源头治理的对策和要求。
教育系统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中,边查边改,立足长效机制建设。各地各校也都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的治理对策和措施。强化教育环节,努力探索适合教育系统人员群体特点的教育思路和方法,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对商业贿赂的免疫力。以教材图书等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等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领域、环节为重点,完善有关制度,确保监督到位,消除商业贿赂得以存在的空间,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纪检监察、财务和审计的监督力度,使违纪、违法行为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