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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3-22 07:24
国务院国资委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为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国务院国资委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和国资委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把防治腐败寓于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依靠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创新,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和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促进和保证了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中央企业和国资委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2005年7月,国资委首次以党政联合发文形式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同时,成立了以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为组长的国资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召开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国资委《具体意见》任务分解表中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抓紧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各厅局工作职能,每年都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厅局,建立了各厅局有关任务联系人制度,使惩防体系建设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融为一体。由国资委牵头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加快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和“严格产权交易制度”等三项重点工作,受到了中央纪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加强对中央企业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国资委首先确定16户中央企业作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联系点,三次召开联系点企业座谈会,组织交流,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难点问题。针对进展不平衡等问题,把企业按照主业类别分成10个组,深入开展企业惩防体系建设交流研讨促进活动,通过召开两次促进中央企业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座谈会,加大了对中央企业特别是其所属二、三级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收到明显效果。编辑出版了《国务院国资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资料文集》,对惩防体系建设起到理论指导和支撑作用。研究和完善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在中央企业范围内试用推广。在指导中央企业构建惩防体系的同时,国资委纪委连续三年召开地方国资委纪委书记研讨会,以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和“增强监督实效”为主题,组织地方国资委纪委开展构建惩防体系的专题研讨活动,积极推动全国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的开展。 
    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中央企业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国资委的《具体意见》,认真抓好基础性工作,注重健全机制。中央企业基本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细化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初步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的齐抓共建工作格局。许多企业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纳入二级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对惩防体系建设的跟踪检查和日常考核。不少企业注重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通过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将风险管理融入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了企业规范运作和风险的管理与控制。许多企业在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年度任务的同时,重点抓好二、三级企业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通过走访、交流,对下属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以及责任分工等进行督导,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很多企业还积极探索建立考评机制,推动任务落实。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中央企业加强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权力观和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结合企业实际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认真解决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了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国资委纪委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出发,加强对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工作指导,中央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与职工生活和人际交往相结合,培育节俭自律、遵纪守法的理念;与企业文体活动融为一体,发挥抵制低俗、引导向上的作用;组织廉洁文化进家庭,让职工和家属认识不廉洁对和谐家庭的危害,发挥亲情关怀的特殊作用,共创廉洁文化;特别是把廉洁文化融入管理,促进全体职工树立廉洁理念,用健康的思想支配行为。寓教于乐的活动,职工广泛的参与,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促进了职工身心健康、关系融洽以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推进企业监督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中央企业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加强对完善监督体制的有益探索,推进责任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和内控机制的逐步建立。加大了对二、三级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指导力度,重心下移,面向基层加强监督管理。有22户中央企业对二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实行派驻或垂直领导,37户中央企业对二级企业派出巡视组。中央企业以落实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为重点,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投资决策、廉洁从业、责任追究和反腐倡廉等制度,注重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操作性,强化了制度执行力。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深化。按照《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规范效能监察工作,研究问题,交流经验,提高整体水平。特别是围绕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和招投标管理等突出事项,进行专项监察,发挥过程监督的作用,及时制止和纠正一些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做法。据统计,2007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共立项16127个,查出违规金额1.32亿元,避免经济损失12.2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5.99亿元,节约资金19.93亿元,提出监察建议50456条,作出监察决定3365个,督促整章建制25229个。 
    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国资委负责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针对有的企业行业归属不明确以及专项治理工作不平衡等情况,组织中央企业围绕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专项治理,加强交流,指导工作。许多企业认真自查自纠,规范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等环节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得到查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查办案件中注重发挥治本功能。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2007年共查结案件1317件,处分1872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挽回经济损失2.92亿元。针对贪污贿赂案件、失职渎职案件、利用公司上市隐匿转移侵吞国有资产案件,加强了对个别企业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加强了对信访举报和案件情况的分析,注重研究特点,把握规律,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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