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宁波:重大项目特邀监察员社会公开选聘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13 07:02
近年来,宁波市江东区紧紧抓住“东扩”和“中提升”的重大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四区战略”,积极打造“三大中心”,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四大主题年”活动,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实现项目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工作目标,该区在制订出台《重大项目特邀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推行重大项目特邀监察员社会公开选聘制。

自3月7日在《宁波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聘信息以来,在为期一周的期限内共有38名人员报名参选。经严格审核和考察,10名人员被聘为特邀监察员。入选人员具有4个特点:一是学历层次较高,大学以上7名,其中硕士1名,博士1名;二是界别代表较广,中共党员6名,民建、民盟各1名,无党派人士2名;三是年龄跨度较大,最大的64岁,最小的30岁,平均年龄41岁;四是专业分布较广,主要涵盖工民建、工程预决算、造价、审计、质量安全、信息工程、绿化工程等领域。

这些选聘的特邀监察员将由区委、区政府组织聘用,具体由区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管理。其主要职权有5项: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区纪委、监察局同意,可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对区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包括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反映、转递群众对区有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参与执法监察工作。

此外,特邀监察员的重要职责是,定期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发现重大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即时报告。( 新华网浙江频道)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