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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社保贪污第一案落判 职员贪污44万被判十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14 06:27

利用部门间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的漏洞,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支付部工作人员赵刚,编造参保单位7名参保人员死亡或转为外国国籍的虚假理由,转出44万余元养老金挥霍。日前,赵刚因构成贪污罪,被东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已生效。据悉,这是京城法院所受理的社保贪污第一案。

小职员贪污大款项

32岁的赵刚出生于北京市,大专学历,19993月进入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他的主要业务是,负责在计算机系统中根据收缴岗位处理形成的个人账户清算数据,生成支付业务数据,同时审核参保单位上报的表格,无误后生成财务支付数据转给财务部。

判决书认定,200210月至20055月,赵刚利用负责办理养老保险支付业务的职务便利,将社保基金441702.75元转入北京蓉兴会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后据为己有,并以参保人员死亡或转为外籍公民的虚假理由,伪造了相关文件用于归档。

赵刚对指控不持异议,没有辩解。其辩护人、华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秉实认为,赵刚能认罪、悔罪,有立功表现,且系初犯,建议法庭从宽处理。

“死人”发现养老金被冒领

“赵刚案”中的受害公司为中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最先发现问题的是该公司员工储某。200610月,储某到海淀社保办理退休手续,却被告知已在东城结算过。储某到东城社保查询,发现结算表格上确有自己的名字,结算原因是“死亡”。储某询问单位,但中诚公司表示不知情。几日后,储某再次去东城社保时,发现此前的结算记录已经没有了。

中诚公司从东城社保中心发现,公司7名员工被以死亡或出国等名义结算了养老金,而东城社保中心计算机系统查询不到储某等7人养老金保险账户清算的操作记录,也未查到储某等人死亡和转外国籍的原始凭证。社保中心和中诚公司立即向警方和检察院报案。

20061128日,赵刚接到东城公安刑侦支队的传唤通知。同年1229日,其因涉嫌贪污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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