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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整顿规范中介组织纪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16 06:54

自身正 好做媒
——福建省整顿规范中介组织纪实

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对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都提出了要求。 
    福建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完善中介组织工作当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有条不紊地向纵深推进。 
    一项明智的选择:清理整顿 
    为了摸清全省中介组织的“底数”,搞清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去年底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与省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省5000多家注册登记的各类中介组织开展专项调查。 
    “当前中介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给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去年7月3日,福建省召开全省预防腐败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文清在会上首次提出将完善中介组织列入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出要围绕“法律规范、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三个层面加强。会议的召开为清理规范中介组织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把全省开展的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工作推向高潮。 
    ———在厦门,市委、市政府召开市清理规范中介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新闻发布会,发布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工作情况,并披露一些重大案件,相关部门积极联系有关媒体制作了专题栏目、专题报道。 
    ———在漳州,市委反腐败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了专项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工作联席会及工作小组,并在漳州电视台《廉政之窗》栏目,组织一批行政监管部门领导、中介组织代表、行业协会会长登台亮相,录播专题访谈录。此外,组织律师、拍卖协会等举办诚信经营倡议书签字仪式,组织部分中介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 
    ———在莆田,各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中介组织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对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无资金、无场所、无人员”的黑中介组织,一律给予取缔。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中介组织,责令限期整改。为了使工程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专门成立“一办三中心”。 
    一个务实的办法:纠树并举 
    “目前中介组织存在诸多问题,必须敢于碰硬、严厉查处,实施惩奖分明。”漳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庄洲全说。 
    庄洲全告诉记者,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漳州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先后查处了4起中介组织违法乱纪案件。年初,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会同芗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处了一起涉及中介组织的窝串案。该案共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人,其中涉及3家中介组织6名工作人员。前不久,南靖县纪委、监察局根据企业和群众反映中介组织依附行政审批,由行政审批机关有关人员指定和极力推荐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问题,立即组织开展排查,发现并查处了涉及地价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2家中介组织行贿受贿串案,共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人,其中科级4人,受贿万元以上4人,追缴违法违纪金额37.9万元。同时还为4个县(市)纪委提供案源线索6条,其中大案线索3条。

 在查处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全省各地对优秀的中介组织取得的成绩也给予充分的肯定,通过树立正面典型,推动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如厦门市借助“厦门市企业和中介组织(社会组织)信用网”这一平台,着手开展“十佳中介组织”的评选工作。厦门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伟建补充道:“惩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发展中介组织,而不是限制中介组织。查案只是管理的一种手段,激励也是必不可少的方法。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才考虑开展‘十佳中介组织’的评选活动。” 
    一条标本兼治的路径:科学监管 
    福建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清醒地认识到,清理和规范中介组织必须树立科学的监管观,多管齐下,实行综合治理与监管。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筑起制度“防火墙”。省国资委制定了《加强中介组织选聘管理办法》,对中介组织的选聘、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规定,并建立中介组织负面信息披露和守信激励等制度。厦门市将启动特区立法权,把《厦门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纳入本年度立法计划,真正从法律上规范对中介组织的管理。福州市也相继出台《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选择中介组织行为暂行办法》等。 
    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科学的监管体系。福建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中介组织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加强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等,积极推动中介组织的信用评估(评级)工作。省直各中介组织监管部门、各行业协会根据自身特点,纷纷出台考核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中介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所属行业中介组织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与诚信档案。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科学的监管平台。去年9月,厦门市正式开通了“厦门市企业和中介组织(社会组织)信用网”。至今已录入中介组织信息754条,从业人员信息4000多条;中介组织信用信息223条,其中良好信息158条,不良信息65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135条,其中良好信息96条,不良信息39条。现在,厦门市党政机关的财政投融资项目涉及选择中介组织服务时,都会首先进入网站了解该中介组织的资质、信用状况等,并把被网站披露有不良记录的机构排除在外。(记者 曾毓善 通讯员 熊宗材)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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