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馼,审计署审计长、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家义率中央纪委、监察部专项检查组,到四川省督查、指导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检查组对四川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马馼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四川在省委、省政府的具体指挥下,在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战和全国人民以及国际社会大力援助下,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级各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确保了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马馼强调,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抗震救灾的形势和任务,从全局、政治的高度看待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出现断层,救灾款物使用不出现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确保财政资金有效投入、发挥最大效益,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科学调度、规范使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信息共享,节约资源。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完善制度,注重预防,强化事前监督。把监管制度落实到市、县、乡、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强化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提高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公开性、透明度。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公开结果;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并将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刘家义要求,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要全方位、全过程加强跟踪审计,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整合监管力量,严格审计纪律,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审计署成都特派员办事处、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情况。(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