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6月6日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真正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何勇指出,前一阶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建立了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的体系,制定公布了《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一批重要的规章制度,从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角度,为规范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加强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央纪委监察部派出两个专项检查组,赴四川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地方、部门和社会团体监督检查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署派出审计人员赴有关单位进行跟踪审计。民政部、财政部也组成检查组,对本部门、本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等部委,以及受灾四省(市)有关部门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四川、甘肃、陕西等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处了一批在抗震救灾中失职渎职、截留侵占抗震救灾物资、违规使用救灾帐篷和哄抬物价的违法违纪案件。
何勇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救灾款物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每一个环节,覆盖到所有涉及救灾款物募集和管理使用的部门、单位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不出现断层。要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捐赠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灾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分配、拨付和发放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受灾群众的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何勇强调,要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依纪依法快查严办重处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逐一核实,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对新闻媒体揭露的问题,要认真进行了解,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何勇要求,要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的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坚定人民群众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信心,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王伟,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光和,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贺邦靖,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驻审计署纪检组组长安国出席会议,分别汇报了近期工作情况,并研究讨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中国纪检监察报 王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