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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纪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20 05:41
确保抗震救灾款物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纪实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物资,全国各地、社会各界、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踊跃捐献,众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积极支援,投入和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数量之大、来源之广,历史空前。 
    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十分关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向广大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亲切关怀,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为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基础 

    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高度重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受胡锦涛总书记委托和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深入重庆、四川地震灾区察看灾情,期间对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也多次对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5月14日上午,贺国强同志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通报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情况。会议要求,要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品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以最快的速度用于受灾群众,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行为,严惩不贷。 
    经中央同意,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5月28日在京召开。贺国强同志就当前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明确要求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会议指出,中央已成立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任组长,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马文和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任副组长,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立后,何勇同志多次组织召开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对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两个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作出具体部署。 
    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体系的建立,为规范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加强对其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而一批重要规章制度的迅速出台,为规范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加强对其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第二天,中央纪委监察部就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拨付资金和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切实保证救灾资金、物资用于受灾群众,一经发现有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要从严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等五部委还于5月20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5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又颁布《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11类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提出了纪律要求和惩戒措施。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对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规范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保证捐赠工作有序进行;加强规划引导,合理有效使用救灾捐赠款物;完善统计和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救灾捐赠工作透明度;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救灾捐赠工作的监督检查等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
  中央纪委监察部还设立号码为010-59592947的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按照中央要求,5月底,中央纪委监察部派出两个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组,分赴四川省,中央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单位监督检查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部分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参加了两个专项检查组的工作。 

    深入四川地震灾区开展专项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救灾款物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每一个环节 

    5月31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马文带领专项检查组抵达四川成都,会同审计署审计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家义,听取了四川省有关部门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检查工作方案,并指导和督促四川省有关部门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检查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特别是大宗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物资采购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接收、存储、分配、拨付、发放、使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特别是大宗捐赠款物)情况,及其公开、公示情况;采购抗震救灾物资的数量、种类、价格、分配、去向和资金使用情况,及其公开、公示情况;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机构建立和开展监管工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的情况等。 
    在广泛开展检查工作的同时,检查组还对科学评估灾情、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合理安排等项工作展开了一系列的调研。 
    为切实加强自身管理,检查组在抵达四川后便专门制定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组地方组工作纪律和要求》,对准确把握政策规定,依纪依法开展检查;服从和服务于抗震救灾工作大局;谦虚谨慎,讲究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开公平使用救灾款物,向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确保廉洁救灾,事关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顺利进行,事关中华儿女以及国际社会关心关切的最终实现,事关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凝聚力,是对我们党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考验———这是检查组全体成员的一致共识。 
    正是怀着这样的共识,检查组全体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实际,严格检查,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到抗震救灾款物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重点检查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切实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 
    检查组顾不上余震频仍,夜以继日,尽心尽力地开展工作。在检查组的日程表上,每一天的行程都安排得满满的,而且经常是加班加点忙碌到深夜,第二天一早便又出发了。这是一份检查组在川期间的部分行程表——— 
    5月31日至6月3日,听取了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审计厅、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以及成都市、德阳市相关部门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到成都市红十字会,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都江堰市海蓉物资发放点,绵竹市汉旺镇、遵道镇及棚花村,什邡市洛水镇等8处物资接收和受灾群众安置点考察了解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工作; 
    6月4日至6日,检查组兵分两路,先后听取了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物资组、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厅、招商局、扶贫办、省慈善总会、团省委等部门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情况的汇报,与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直12个部门、赴6个市州(成都、德阳、绵阳、雅安、广元、阿坝)的14个督导组负责同志座谈,研究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并就近期检查调研发现的有关问题与省纪委监察厅有关领导交换了意见; 
    6月7日至8日,分别到广元市及所属青川县,成都市所属的都江堰市和彭州市检查调研,实地检查调研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和监管工作,到受灾群众安置点了解安置情况,与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受灾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6月9日,分别到省红十字会、商务厅、经委、招商局、侨办、总工会、省妇联、畜牧食品局、省供销社等单位检查调研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情况; 
    6日10日,与四川省纪委监察厅聘请的12名社会监督员举行座谈,了解了社会监督员反映的一些情况,听取了他们对当前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检查组还对一些救灾物资的接收、配送、分发情况进行了跟踪抽查。这是对四川省红十字会6月4日发出的一批医用口罩进行跟踪检查的全过程: 
    在省红十字会,该批口罩登记显示共100万只,物品来源为北京市某公司,发往广元市红十字会; 
    在广元市红十字会,检查组发现这批物品于6月5日收到,6月6日将信息录入电脑,记录为:“收到医用口罩2000件,共100万只,估价150万元,来源省红十字会”; 
    在收到这批口罩当日,广元市红十字会将其分批下发至14家医院,截至6月7日,该市红十字会共下发医用口罩1167件,剩余833件;各接收单位对接收的物品均签收确认,接收和分发都有单据可供对照。 
    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的物资流向有据可查,实际情况与单据一致,未发现有管理混乱、物资去向不明的问题。 
    在认真开展检查和调研的同时,检查组成员还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等,力求掌握好相关政策和法规,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分赴中央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单位,把监督检查覆盖到所有涉及救灾款物募集和管理使用的部门、单位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 

    5月30日起,另一个专项检查组在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王伟的带领下,分赴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受社会捐赠的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监督检查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6月13日下午,检查组已先后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北京市捐赠事务管理中心、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中央统战部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了解接收捐赠是否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在每次检查前,检查组都认真收集与被检查单位职责有关的大量资料,了解其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情况及社会各界的反映;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同实地检查捐赠现场、财务账目、网上公开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救灾款物接收、管理、分配、拨付、使用、公开等重点环节进行深入检查;检查后,及时总结相关材料,针对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被检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检查组还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做到准确把握政策,不辱使命。同时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明确了检查组成员六条纪律要求,包括不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和礼品、不使用被检查单位车辆等内容。 
    从此次专项检查了解的情况看,上述部门和单位对救灾款物接受及其管理使用都很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制定了有关工作程序,明确了纪律要求。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救灾款物接收及管理使用工作,保证了大量救灾资金物资及时调拨到四川等受灾地区,为推动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 
    中央统战部每天对账面收到资金进行统计并向领导报送;要求拨出的每笔资金都要有部领导书面批示;对负责联系的救灾物资进行跟踪督查,索要到货凭证,并进行汇总统计;下属两个基金会对捐款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做到账款相符、账目清楚,两个基金会都通过网站等途径对外公布接受捐赠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专门成立了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监管工作小组,扶贫办下属各社团对捐赠款物实行专账、专户管理,严格登记统计制度;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了计划与分配组、物流运输组、库管组、发放监管组,对救灾物资的接收、分配和发放实行流程化操作,并公开招募志愿者参与救灾物资采购的询价、谈判等环节。 
    共青团中央明确规定,对所有救灾款物必须按照统一接收、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单独审核、专款专用的原则处理;坚持每两天汇总一次捐赠款物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划拨;由机关纪委主要负责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及时在网站上公开捐赠信息;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还开展了中国民间组织抗震救灾自律行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红十字总会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工作人员协助四川红十字会和绵阳、阿坝、都江堰等灾区进行物资管理和发放;成立了总会物资采购组,采取网上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食品、帐篷等物资;救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和专户存储;救灾捐款分配先由总会赈济部门根据灾区需求提出计划,由有关部门会签,报抗震救灾指挥部审批,由财务部门通知银行划拨。 
    …… 
    检查组了解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召开后,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受社会捐赠的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时进行传达,并按照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 
    被检查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使用手续,严格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跟踪监管,做到信息公开,保证捐赠款物落实到位、物尽其用。(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王少伟 陈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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