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出台5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与时俱进地制定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与此同时,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日益显现、工作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2006年10月,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为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大好形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央纪委牵头,建立了由11个部委参加的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确保《意见》中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起草了任务分工意见,组织召开了各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任务分工会议,将有关工作任务细分为6大项70小项,并分解到24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责任,同时对各省(区、市)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情况进行了分片检查。各省(区、市)和大部分市、县建立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协调机构。各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机构按照《意见》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制定具体意见,研究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承担的任务,与部门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同步落实。一些地方纪委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河南省在省、市、县三级纪委设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山西等省(区、市)的不少地方设立专门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门,为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在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党的农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全国减轻农民负担28亿元,2300多人因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受到责任追究。查出价格违法资金1.06亿元,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6万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1亿元。
针对有的地方违法征占农村土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不到户、违法调整承包地和强迫流转承包地等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土地承包问题1.9万件,查清征占土地问题3.1万件。中央政法委在全国开展了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共打掉农村黑恶势力团伙1359个。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对中部10个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进行了督查,对16个省开展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专项审计,并向全国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财政部在全国1900多个县(区、市)推行了农民直补资金“一卡(折)通”;开展了以支农资金监管为重点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对12个省制止乡村发生新债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向全国作了通报。农业部对42个农民负担较重、问题较多的县(市)组织开展了综合治理,共减轻农民负担3.45亿元,退还农民款项1.16亿元。
各地区、各部门还建立健全农民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搭建与农民群众直接交流和为民服务的平台,及时排查化解农村基层矛盾和纠纷。陕西省把清理农村信访积案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头戏来抓,切实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山西省晋城市精心搭建了百姓热线、行风大家谈、廉政聚焦、短信互动4个反映群众诉求的平台。江西省九江市开展了“入户听讼”、“开门接访”、“集中办访”、“真情回访”、“交心恳谈”等活动。辽宁省锦州市开展了“访民查廉千村行”活动。
一件件涉农案件被严查,一条条坑农、害农的“蛀虫”被快办,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4290件,处分26222人。山西省省、市两级纪委及时掌握涉农案件的查处情况,对一些典型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去年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办结率达到95%。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案件6270件,乡科级以下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369人,通过查办案件减轻农民负担4692万元。(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