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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挪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款物全部追回21人受处分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11 01:18

    2008年9月10日15时,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救灾款物发放审计,提高救灾款物使用效率”与网友在线交流。图为余效明在浏览中国政府网页面。中国政府网 李非 摄 >>>>>点击进入访谈页面

    汶川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渠道捐赠了巨额资金和大量物资,各级政府也投入大量的抗震救灾资金。10日15时,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救灾款物发放审计,提高救灾款物使用效率”与网友在线交流。

    余效明表示,这次审计采取“全过程跟踪审计方式”,涵盖了绝大多数抗震救灾款物接收和发放渠道。审计过程中,审计署共接到群众投诉1922件。目前,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已全部追回,并对21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余效明说,救灾款物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这样几块:一块是涉及财政救灾资金的部门。包括财政资金的分配部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另一块是接收社会捐赠的组织、单位和部门, “只要有接收救灾资金的单位都是我们审计的对象。”

    她说,截至7月18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已经对全国18个中央部门和单位,同时对31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进行了审计,还对31个省的1126个省级部门和单位、5281个地级部门和单位、20471个县级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对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五省市,我们延伸审计了2676个乡镇、5763个村,并对45149户的受灾群众进行了调查。“可以看出,我们的审计已经涵盖了绝大多数救灾款物接收和发放的渠道。”(人民网  记者杜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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