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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政府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要强化对行政权力和行为的监督,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建设;要深入到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促进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要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
行政监察机关是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政府有着重要的作用。“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对如何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力度、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寄予期待,并积极建言献策。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并明确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只要政策对头,措施得当,落实有力,就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大政方针已定,最怕一些地方和部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代表、委员担心。他们认为,加大行政监察力度,首先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严肃纠正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唐铁汉委员说:“中央宏观调控,地方执行,必须要做到令行禁止,不能各自为政。”
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监察厅厅长维色认为,要加强对中央和本地区决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偏离,不走过场,贯彻落实到位。
去年,针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山西省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了对责任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共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96起,对720名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省监察厅还牵头代起草了《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积极配合起草了《山西省安全生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一直参与此项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刘蓉华说:“要想政府所想,急政府所急,选准项目,突出重点,主动参与和深入到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建设中开展监督监察,研究解决在廉政勤政方面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违纪行为。”
强化对行政权力和行为的监督,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建设
政府对经济事务的管理,必然以各级政府公务人员行使公共权力为前提。强化对行政权力和行为的监督,确保公务人员正确行使权力,促进经济发展,是行政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其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
行政监察作为防止和纠正腐败行为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要伴随并贯穿于政府施政的全过程。
武献华委员建议,要有效地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做好事前监督,发现潜在风险提前预警;做好事中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事后监督,出现问题要找出原因和教训,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避免执行者再犯同样的错误。”
一些代表、委员建议,要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专项治理,加强对行政权力和行为的监督,努力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去年7月,山西省针对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目前,已清缴各类违纪违法资金83.8亿元。同时,制订了推进改革、从源头上防治煤焦领域腐败的方案,确定了工作重点。“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比较好地解决煤焦领域的腐败问题。”刘蓉华代表说。
执法监察是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监察厅副厅长戴厚琳说,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坚决查处在重大工程项目中违反招投标法的行为;坚决查处行政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行为。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决查处腐败案件,依法惩处腐败分子。”在小组讨论中,代表、委员对此表示赞同。刘蓉华代表说,要把行政监察纳入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加大力度,严肃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惩处腐败分子,同时要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
融入行政管理活动,促进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滥用权力,效率低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形式主义,等等。这些问题降低了行政执行力。”武献华委员说。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结合这些年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实际,来自纪检监察战线的代表、委员认为,要充分利用行政监察机关属于政府序列、贴近政务活动的优势和特点,主动深入到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通过效能监察,促进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与服务的水平。
“要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尤其是一些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保证政府工作目标的完成。”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监察厅副厅长汤建人说。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优化发展环境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的要求,2008年,江西省监察厅在全省开展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共建立监测点2956个,聘请监督员3022名。据统计,全省三级监测点及监督员共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33697次监测,向监察机关反映各类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1200余个。全省共处理132人,其中免职10人,效能告诫45人。
汤建人委员说:“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特别是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作风方面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职不在岗位、在岗不负责任的突出问题。”
“要督促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行政首长问责制、一次性告知、办事时限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戴厚琳代表说,当前要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推诿和“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
一些代表、委员建议,要积极推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林武代表说:“要严格行政问责,提高行政效能。”武献华委员也呼吁,推行行政执行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误必问责。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关系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的需要。“监察机关要通过这些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维色代表说。
这些年来,在如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方面,行政监察机关摸索出了一些成功的做法。
“实践证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是行之有效的办法。”维色代表说,这些年来,西藏自治区监察厅高度重视纠风工作,每年都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部署和自治区实际,选择一些热点问题,如种粮直补资金发放、农村合作医疗等展开专项行动。去年,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的农牧民“安居工程”,监察厅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行动,严查不合规行为,保证了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好评。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色代表说:“今年,我们将重点对这些民生举措的落实情况展开专项检查,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农牧民的心坎上。”
刘蓉华代表说,当前要着力解决好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切实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投诉,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