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至22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马
馼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研。黑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延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等陪同调研。马
馼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指示精神,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稳定,改革发展的任务越繁重,越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人民安居乐业。调研期间,马
馼听取了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市纪委关于佳木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佳木斯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站前警务平台、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区建国办事处兴电社区、同江市长发社区谭勇警务室、乐业镇及东方红村,以及抚远县的治安防控和平安建设情况。
马馼指出,佳木斯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创新机制,依靠群众,共建共享,形成了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精神面貌好,想干事、谋发展,在保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社会稳定。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挥了促进作用。
马馼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为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环境的工作,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老百姓安居乐业都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和发展互为条件,稳定是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没有发展,稳定也难长久。必须进一步健全机制,标本兼治,专门机关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在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提高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要夯实基础,努力做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争取在社会治安方面需要集中解决和矛盾上交的问题越少越好。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极少数人是加强管控,对大多数群众则要体现为服务,要创新思路,及时总结推广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综合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马馼指出,按照中央综治委的安排,中央纪委监察部确定佳木斯市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这有利于不断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党风政风好,干群关系好,就容易影响和带动形成好的民风和社会风气。她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结合起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大力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良性互动的局面。(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