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至10日,全国部分省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学习交流总结会在上海召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有关领导同志,内蒙古、湖南、广西、贵州、上海等省(区、市)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卓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顾国林分别会见了与会代表。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务公开办常务副主任陈龙出席会议。
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示范点和先进单位的示范推广作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在2008年学习交流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部分省(区、市)开展这一活动。根据全国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自今年5月,上海、内蒙古、湖南、广西、贵州5省(区、市)组成学习交流活动第二小组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学习研讨、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先后在贵州、内蒙古两地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学习观摩交流活动,并在上海进行学习交流总结。
在沪期间,各省(区、市)认真总结了本行政区域开展政务公开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了制约政务公开深入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就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价体系及责任追究制度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与会代表考察了上海市土地有形市场、上海市档案馆(市信息公开查询点)、松江区财政资金监管等,一致表示,全国政务公开办为各省(区、市)搭建了有效的学习交流平台,要通过此次活动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充分发挥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大工作力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通过政务公开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国家预防腐败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