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深化财政改革 推进源头治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23 08:43

——财政部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综述

 
    财政是党和国家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督手段,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于推进全社会的源头治本至关重要。近年来,财政部党组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着眼于建立内外“两道防线”,即建立基于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制度的社会规范和基于加强财政权力运行监督的内部规范,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效保证了中央宏观经济决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有力推动了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和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完善财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近年来,财政部注意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保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
  制定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财政部制定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保障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工作实施办法》《廉政预警工作实施意见》和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督查办法及专员办巡视工作办法等基本制度,增强了廉政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健全财政制度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支出预算指标管理办法及绩效考评操作程序,研究制定了外国政府贷款、结余资金、专项资金以及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财政分配和管理行为。
  完善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财政部制定完善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透明的项目申报、审核、开支程序,规范了内部资产管理,制定了加强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为推进制度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2007年底汇编了《财政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关法规制度》一书印发全国财政系统,受到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每年将《财政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资料选编》印发全系统学习参考,还编发了《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十年成果选编》。各地财政部门对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内蒙古财政厅出版发行了《财政纪检监察工作探索》一书。
    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立足于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行之有效的财政权力运行和监控机制,在保障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同时,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保障财政干部的政治安全。
  去年5月起,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协助财政部党组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重新修订了《财政部工作规则》,制定了统一的《财政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规程》;各单位权力事项成“章”、流程运行成“图”、工作规范成“册”,均已印发各岗位执行;财政部机关和驻各地专员办500余项审批权力运行规程已在内网上公开。多数地方财政部门也都成立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分步骤、分层次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
  同时,大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各级财政部门都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把向社会公布预算和决算报告作为突破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公布了中央财政预算,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在2008年中央部委网站内容保障评比中,财政部门户网站排名位居第二。一些地方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如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今年将市本级所有单位的部门预算在“广州财政网”公开,开创了将政府账本完全“晒”在“阳光”下的先河。
  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加大对重点环节、重要部位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针对个别地方国库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组织了全国范围的大检查,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组织开展了对部内单位工作规程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财政部和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定了干部任职前书面听取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的有关办法,对公务员招录、军转干部接收、干部竞争上岗加强监督,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廉政谈话,同时加强了对领导班子落实议事规则、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的监督检查。
    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财政部门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将监督关口前移,运用统计分析、信息沟通、电子监控等多种手段,全力打造安全预警机制。
  财政部建立了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逐步覆盖资金支付全过程并实现实时动态监控。2008年共发现并核查违规资金7.22亿元,违规比例为0.10%,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退还国库资金2.05亿元,占应退回违规资金的69.07%,比上年提高35.99个百分点,连续6年保持“一升一降”的态势。地方财政部门也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库动态监控系统。
  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案件统计分析制度,研究和分析薄弱环节。驻财政部纪检组监察局通过对2003年至2006年财政系统50件典型案例的剖析,总结出当前一段时期的案发规律,举一反三,对症下药,提出了预防腐败的一些措施,得到财政部党组的肯定。   
  财政部建立了巡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对云南、湖北、内蒙古等12个专员办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巡视工作,对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落实部党组工作部署以及领导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倾听一线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时反馈巡视意见,督促落实整改。
  推进“金财工程”,探索电子监督。近几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金财工程”建设力度,积极研究解决财政监督和纪检监察的工作需求,推进财政电子监督系统的建立和应用。
    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和加强专项治理,不断推进源头治本
  财政部注重源头治本,认真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分配的牵头和协办工作,着力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不断完善。报送全国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数量增加到95家,中央财政绩效评价试点扩展到94个部门、167个项目。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去年的209个减少到了157个。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
  “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完善。将在预算外管理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落实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政策。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央和地方超过29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超过21万个执收单位推行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20多个省份实现了电子缴税横向联网。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健全。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效明显。今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有望突破6000亿元大关,平均每年采购资金节约率在10%左右。公开招标采购、集中采购已成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和组织形式。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规范津补贴工作有序推进。研究制定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第二步规范津补贴方案并启动实施,研究二级管理京外单位第二步规范津补贴实施方案。开展了二级管理京外单位和省级机关第一步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调研。
  税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了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实施了成品油税费改革。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多次调整部分商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不断加大,领域不断拓展,对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监管进一步增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高管人员薪酬进一步规范。
  认真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通过调减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0个中央部门共压缩“三项经费”5.97亿元,各地区共压缩“三项经费”152.09亿元。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推进。截至目前,初步统计清理“小金库”资金60多亿元,撤销了一批“小金库”账户,收缴了相关资金,追究了一批责任人。
  上述改革措施和工作成效,对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等重大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报记者)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