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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预防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度,澄迈今年对全县党政干部、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每月收取一定的廉政维稳保证金。在廉政方面,凡是有本单位或本人受到党政处分等5种情形的;在维稳方面,凡是辖区内有聚众械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或危害公共安全等10种情形的,将按标准扣除保证金。(人民日报2009年2月4日相关报道)
海南省澄迈县从今年开始试行的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在当地运行良好。与以往相比,近一年来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大幅减少。
县文体局副局长王广俊说:“把责任和利益直接挂钩,这对于调动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具有很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干部和群众沟通的多了,在今年澄迈县新增的二十几宗征地工作中,没有出现过一例群体上访事件。”
“这个制度出台后我们的责任更重,压力更大了,每月领工资时都相当于一次提醒和一次警示。”永发镇党委书记蔡亲旭说,过去对村“两委”干部没有经济上的约束,这个奖惩机制促进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县委书记杨思涛表示,澄迈县实施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出发点是探索用经济杠杆来管理干部,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但县里并没有指望这一个措施就能“包治百病”。目前他们正在认真总结一年来的经验,探索并将出台配套制度,不断完善这项制度。明年初,县里将组织进行年终考核,认真兑现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规定的各项要求。(人民网海口12月20日电 记者罗昌爱)
延伸阅读:2009年2月4日人民日报第10版相关报道
海南澄迈 干部要交廉政维稳保证金
■每月100到300元,连续两年扣完将被免职
■考核结果向全县公示,扣款用作奖励先进
(人民日报海口2月3日电 记者罗昌爱)王钟贵是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城东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从今年1月开始,他每个月要被扣除150元“廉政维稳保证金”,工作做好了,保证金年底会退还,否则会被扣除,连续两年被扣完保证金者就地免职。“这相当于每月敲一次警钟。”这位有着30年农村工作经历的干部这样评价县里今年出台的新规定。
为了加大预防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度,从今年1月起,澄迈县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每月缴纳300元,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会主席每月缴纳200元,由县财政局从其个人“阳光补贴”中扣下;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每月缴纳150元,村(居)委会其他干部每月缴纳100元,由县财政局从其个人岗位津贴中扣下,作为保证金。县政府按县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个人交纳数额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金,共同存入专门保证金账户。考核结果向全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廉政方面,凡是有本单位或本人受到党政处分等5种情形的,将按70%、80%、90%直至100%等不同数额扣除保证金;在维稳方面,凡是辖区内有聚众械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或危害公共安全等10种情形的,也照上述标准扣除保证金。
每年年终,将对各单位廉政、维稳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县财政局按比例相应扣除其当年廉政维稳保证金;连续两年被扣完的,将被就地免职;扣除的保证金,另设专门账户管理,用于奖励当年反腐倡廉和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碰 撞
廉政维稳需要制度创新。实施保证金制度,就是想以经济杠杆手段作为制度管理的补充,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增加违纪成本。
澄迈县委书记 杨思涛
保证金让考核有了一个具体的标准,我们特别关心考核结果的公示,扣钱对一些干部来说也许不痛不痒,但公开亮相关系到他们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金江镇大拉村村民 吴坤天
新规定能对干部廉政维稳产生良好辐射效应,但各部门分管的工作不同,在考核方面需要再出台细化的规定,使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澄迈县文体局副局长 王广俊
将干部廉政绩效与经济利益挂钩,依据何在?是否可行?廉政维稳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作秀不是创新,一时的噱头代替不了扎扎实实的建设。
澄迈县一机关干部 (西岳清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