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决定》要求:“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严格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面临国际国内形势的严峻挑战,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任务繁重。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第一,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中央提出了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一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二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国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四是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五是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六是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自2009年《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七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八是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第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外事、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把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二是量化经费缩减指标。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一般性费用支出及用电、用油、用水等情况进行摸底,提出各项经费支出压缩、削减的具体指标,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并报上一级财政部门。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四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要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上举报等。(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