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全面把握《廉政准则》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出席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天津分会场会议并讲话。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何立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史莲喜出席。张高丽指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作为增强党性锻炼的重要任务,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作廉洁自律的表率。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一身正气,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月23日,吉林省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部署。省委书记孙政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儒林主持会议。孙政才强调,要结合吉林省实际,着力解决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坚决制止和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操办婚庆丧葬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行为。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坚决制止和纠正领导干部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买官卖官的行为。三是坚决制止和纠正领导干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四是坚决制止和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
2月23日,河南省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廉政准则》工作进行部署。省委书记卢展工,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叶青纯出席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宣传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入脑入心。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要针对《廉政准则》规定,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突出问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突出问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突出问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突出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月23日,安徽省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王金山就学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三运,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参加会议。王金山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好。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执行效果,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格对照《廉政准则》,逐项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又要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决杜绝违反规定行为的发生。
2月23日,浙江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赵洪祝强调,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坚守廉洁从政底线,自觉坚守党纪国法红线,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作风建设当好表率、树好标杆,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要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解决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明确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2月23日,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海南分会场,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代表省委常委会郑重表态:在执行《廉政准则》问题上,省委常委会组成人员诚恳接受省委委员、省纪委委员、省党代会代表的监督,诚恳接受广大党员、全省人民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卫留成指出,今年是海南省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巩固年”,要把《廉政准则》的执行情况作为“制度执行巩固年”活动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对照检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内容,认真加以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全省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廉政准则》,带头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月23日,重庆市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廉政准则》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敬业主持。黄奇帆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落实,把组织实施《廉政准则》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要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辽宁省沈阳市多措并举推进《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在市委、市纪委常委会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廉政准则》,在新闻媒体开辟学习贯彻专栏,由市级领导带队对全市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填报《廉政信息采集表》。(中国纪检监察报 瞿芃 李文娟 董亮 陈曦 韩贺彬 周潇 胡庆魁 杨丽 沈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