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目前,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已依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2009年,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内容和工作要求。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理顺省级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同时,认真总结近年来“省直管县”在经济、财政、干部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的经验,积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实施的试点工作。 (中国青年报 记者王亦君 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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