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经中央同意,中央纪委最近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强调,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就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谈了自己的看法。
一部重要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
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1997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廉政准则(试行)》有必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廉政准则》是在《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工说,《廉政准则》充分吸收了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成果,既保持了连续性,又体现了创新性,尤其突出了针对性、实践性,强化了指导性、可操作性,抓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切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符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期待。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表示,《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必将促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必将促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委书记陆浩指出,《廉政准则》是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
52个“不准”布下廉洁从政“高压线”
“《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可以说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清晰划定了官员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方工委员说。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说,《廉政准则》从“试行”中的30个“不准”到现在的52个“不准”,监督的范围大大扩展。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腐败的形式和特点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必须要“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廉政准则》除了对常见的权钱交易方式重申禁令之外,还直指当前腐败演变的新趋势新特点,有着极强的针对性。当前,贿赂的标的物已经超出了传统的“财物”界限和范围,开始向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领域延伸;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中的腐败问题更是引起人们高度关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和虚报工作业绩,这在过去都仅仅是工作作风问题,但在《廉政准则》中被列为严禁之列,充分体现了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决心。
代表委员们认为,当前要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贯彻《廉政准则》,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
方工委员建议,各级党委党组都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中心组和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廉政准则》纳入教学计划,通过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党报、党刊和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李铀委员说,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工作力度。《廉政准则》的修订和正式颁布,是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成果,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认真总结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的一些好做法,使之上升为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和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法制化、制度化水平。
代表委员们表示,《廉政准则》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是廉洁从政的底线,必须强化严肃性,提高执行力,增强贯彻实施的有效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纪检监察、审计、巡视监督,加强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对于违反《廉政准则》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王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