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将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六项机制”。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专题研讨会上获得的消息。
此次会议对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据悉,司法行政系统将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预防机制、制度建设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动态更新机制、预警纠错机制、考核问责机制等“六项机制”。
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韩亨林结合实际,深入分析了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在监狱劳教领域,要重点防控办理减刑(减期)、假释(提前解教)、暂予监外执行(所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和劳教执法方面可能发生的徇私舞弊问题;重点防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贪污贿赂问题;重点防控监管、生产、卫生安全方面可能出现的玩忽职守问题。在法律服务行业,要大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把加强律师政治意识教育、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重点,切实解决有的律师政治意识淡薄、违规代理案件、侵害群众利益、炒作社会热点以及与法官界限不清等突出问题。在司法行政机关,要重点防控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机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王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