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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瘦身” 群众期待“升温”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4 16:01
开展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具体行动。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这项工作更是被各地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在与基层连线中发现,这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支持和赞同,一些地方的清理工作成效已凸显。
  连线地区——江苏省邳州市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陕西省石泉县 河南省修武县
  12月2日,当记者连线江苏省邳州市纪委干部庄全成,问询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展情况时,他用六个关键词来概括:“带头”、“从严”、“瘦身”、“整合”、“顺畅”、“便捷”。他说,由于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利用国庆长假先行一步将办公用房调整到位,该市所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已于11月10日前全部调整到位。该市坚持“紧凑、凑整”的原则,尽量将腾出的241间办公用房集中调配使用,安排原来在市行政中心外办公的环保局、审计局、农机局等9家单位进驻行政中心。腾退出的办公用房中,有三栋单体建筑被清空,分别用于“大学生创业园”、“技能培训中心”等民生项目。
  陕西省石泉县纪委干部李苗则用“五到位”来描述该县清理办公用房情况,即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清理到位、整改到位。目前,该县13名科级领导干部一律按照一人一处办公室的标准开展工作,并由原来一人一室调整为两人一室;各镇各部门迅速行动,对超面积办公用房采取合并、搬移、隔离等方式进行清理,已有7个镇、15个部门完成了清理;该县还叫停了国土资源局1栋新建办公楼。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纪委干部杨大伟告诉记者,该区此次清理办公用房,充分体现了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优势:区委办负责党群系统和法院、检察院办公用房的清理统计工作,区政府办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统计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绘制机关大楼的楼层平面图、提供基础数据,区纪委负责监督检查……目前,该区共腾退出超标准办公用房1338平方米,统一调配使用;清理出租出借办公用房496平方米,租金38.67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至今仍在上世纪70年代修建的平房内办公的河南省修武县党政机关,是否不存在清理任务?带着疑问,记者拨通了修武县纪委宣教室的电话。该室干部告诉记者,前不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全县各单位部门开展办公用房情况自查自纠,该县几大班子领导都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准、超面积问题。而个别单位存在的超标现象,也都及时得以纠正。
  谈到清理工作中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问责等作用时,杏花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杨天玉说:“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9个督查组,对全区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区办公用房无超标准使用问题,确保各级干部的办公用房全部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市纪委牵头组织5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单位清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审核验收,并将督查验收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其间做到了‘三严’,即严格标准、严格督查、严格问责。我们坚持‘用办案方式推进作风建设’的工作思路,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走过场、弄虚作假、漏报和虚报的行为保持‘零容忍’,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责任。”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跃先坚定地说。
  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绝不能将此项工作搞成运动式的“一阵风”,风过之后又“涛声依旧”。这是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干部的一致声音。杨天玉表示,“下一步,将巩固清理工作成果,完善办公用房审批、使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强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确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不出现反复。”石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徐杰讲道:“为贯彻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将坚持从严从紧原则,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力求在清理办公用房等多项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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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观点:

集中清理:解决“四风”力求长效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胡扬

  清理工作必须要与解决“四风”问题紧密结合。办公室表面上只是一个物理空间,但在一些干部的眼中,面积的大小反映了官阶的高低,装修的奢俭彰显了特权的多少。由此可见,办公室这个物质载体在一些地方有“四风”幽灵附体。如不及时遏制,就会助长官僚主义,导致领导干部渐渐脱离群众,成为形式主义的“加工厂”,还会成为某些干部滋生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温床和土壤。
  解决“四风”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当然也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软硬兼施。“软”的方面是从根子上彻底消除官本位思想,这需要长久的努力;“硬”的方面就是建立健全消除“四风”问题的制度机制,尽快铲除这种官僚思想附着的物质基础,这是我们眼下就能做到的。
  清理工作如果不彻底,就会像有的地方治理“四风”问题一样,紧一紧就见效,松一松就反弹。要彻底清理,必须构建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首先,必须理性看待集中清理之后的普遍不适应现象,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正确认识办公室“四风”问题的深层危害。其次,要建立健全防止办公室“四风”问题发生的制度机制,破除官僚思想,构建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办公室文化。
  当下最为紧要的是,必须尽快研究制定关于集中清理后的办公资源有效使用的制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要动真格。应警惕这一过程中的搞变通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一些单位在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时,往往采取以下几种变通形式应付检查:一是“改造式”,将原来的个人大办公室隔开改造为一间小会议室和一间办公室等,而实际上所使用的办公面积依然没变;二是“假合署”,在一个房间多备几套办公桌椅,将几位领导集中在一起“合署办公”,检查过后仍是各自在各自办公室办公;三是变更,即将超标办公室的人员进行集中,空出的房间变为值班室、档案室等,总体面积不变。建议:超标房间清退后本级不能再行使管理权,改由上级部门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一个单位办公用的资料室、档案室、阅览室、图书室、仓库等也应该明确数量、面积,不能随意增设。(河南省新密市 徐明钦)
  让问责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管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制度是重点,问责是关键。《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如何“从严”,值得认真考量。对办公用房不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的、超标装修的、违反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的,应进行何种尺度的问责?对违规、违建者的责任,如何按“权责对等”的标准进行科学认定?如何能保证问责的公开透明?如何做好问责的“后半篇文章”,让问责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条例》为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理清了思路,但只有实现问责的常态化,才能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到位”。(福建省福州市 谢平)
  确保办公用房资产安全
  我认为,不仅要腾退超标办公用房,还要确保腾退办公用房资产安全。可以出台制度,要求有关办公用房内的固定设备暂不得拆卸,原有建筑结构不得改变,单位原有财产不得转让、变卖等;各有关单位对腾退出的设施设备要进行详细登记,确保国有资产不损坏、不流失。(福建省厦门市 蔡怡琳)
  还要方便群众办事
  办公用房是用来办公的,不是用来攀比、享乐的。在推进办公用房改革工作中,一方面要从严治理党政机关违规建设、装修办公用房问题,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满足正常办公需求,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场所。(云南省昌宁县 穆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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