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面前做诚实人、说老实话,是对每个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从认真履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再到有问题主动向组织说清,这都是检验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试金石。然而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对组织隐瞒自己、信口雌黄,更甚者在谈话函询、纪律审查过程中,欺瞒组织、对抗审查,对于这样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了欺瞒组织、对抗审查行为的负面清单,广大党员干部在向组织请示报告,或者接受组织的谈话函询、纪律审查时,务必忠诚老实,对以下行为说“不”: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王婵)
欢迎投稿 版权所有: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渭南市监察委员会 渭南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运行维护投稿邮箱:xyqf.gov.cn@163.com 陕ICP备09005814-1号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