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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会计委派办对委派会计人员提出六点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02 02:22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要坚持参加受派单位集体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业务培训,定期参加委派会计工作交流会,向财政部门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以不断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是要提高责任心,增强使命感。要认真履行会计职能,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细操作,把好财务关。对受派单位经济活动及资金运作全过程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委派职能。 三是要加强服务意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在代表财政部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要加强服务意识,为受派单位领导发挥参谋作用,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受派单位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要多沟通协调,促进制度落实。要加强与受派单位的协调力度,消除各种不必要的矛盾和磨擦,及时解决问题,创造和谐工作环境。同时要加强与财政部门业务股室的沟通联系,形成财政工作合力。 五是要推行财政改革,求实创新。要进一步创优、创先、创新工作方法,树立创新的工作意识。要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在部门预算、收费统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发挥协调纽带作用,使委派工作具有生命力。 六是要遵规守纪,树好形象。委派会计人员要遵守财政部门和受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已的言行举止,树立起服务规范、优质高效、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的财政干部新形象。(澄城纪委 杨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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