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了促进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加强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仆形象。县纪委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提出“十不准”规定。 具体内容是: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免职,再行处理;不准上班期间玩电子游戏、网络聊天、炒股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不准以任何形式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不准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甚至借机敛财;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友经商办企业、参与招投标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持凭证、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免职,再行处理;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外出旅游或变象旅游;不准工作日午餐喝白酒、不准酗酒;不准到财政部门、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所有工作花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报销;不准违反规定购买、租赁超标小汽车。 对以上规定,县纪委长期、不定期将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批评教育、警示训诫、直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