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合阳县交通局签订工程廉政合同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02 08:40
为了加强工程领域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近年来,合阳县交通局积极探索治理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子,实施了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与施工企业签订廉政合同制度,扎实推进 “阳光工程”、“廉政工程”。该局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对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及其工作人员规定了“六条禁令”:(一)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企业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企业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不得参加施工企业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施工企业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施工企业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企业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施工企业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乔丽侠 王引丽)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