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近日,中共富平县纪委、富平县监察厅发出了《关于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在全县开展狠刹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歪风。
提出“八条严禁”:(一)严禁公务活动超标准接待;(二)严禁利用学习、培训、开会等机会相互宴请;(三)严禁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用公款宴请领导或机关工作人员;(四)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五)严禁用公款宴请私人亲朋好友和接待其他非公务活动;(六)严禁以任何名目到下级机关、企业、事业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招待费用;(七)严禁以赊欠等形式用公款大吃大喝;(八)严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富平县纪委 刘建宁 赵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