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警廉、任中述廉、离任审廉三个环节,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全程监督管理,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任前警廉。对拟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廉政公示,并在公示期内组织其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暂缓提拔使用。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岗前廉政谈话,促使其上好反腐倡廉第一课,打好拒腐防变预防第一针。
任中述廉。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年初组织科级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家庭廉洁承诺书》,并以文件、政务公开栏、会议等形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开展述廉评廉工作,要求相关部门乡镇党政科级主要负责人分批分次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公开述廉,做到警钟常敲、提醒存。
离任审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对离任领导干部在任时的经济责任、债权债务、固定资产进行审计,量化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廉政状况,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价使用、奖惩和纪检监察摸排案件线索的重要依据,杜绝“带病离任”现象发生。(合阳县纪委 李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