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防止公款旅游等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近日,华阴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切实做到“四个严禁”。
一是严禁公款旅游。节日期间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外出旅游。
二是严禁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借节日之机以聚餐等形式,公款吃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收送“红包”。各乡镇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乱发奖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赠送或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对无法拒收的现金和有价证券,要及时上交有关部门。不得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节日公休期间,各单位公车要一律入库,确需公务出行的,必须向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请示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动用公车参与婚庆、外出旅游、走亲访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活动。
同时,市纪委将不定期对以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华阴市纪委 王刚 拜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