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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出台规定坚决禁止公款旅游公款吃喝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28 08:39
五一假期将至,为杜绝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现象的发生,近日,临渭区纪委以两办名义专门下发文件,就禁止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严禁公款旅游,坚决杜绝有禁不止现象。严禁以考察、学习、研讨、培训、招商等名义,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中、省、市或上级系统安排的学习培训等,严格控制人数,严格规定时间、往返路线和经费数额,不得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凡因公确需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期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允许离开工作地区,用公款到旅游区、名胜区游览。区级各类培训活动,不得安排外出考察。

二是严禁公款吃喝,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严禁公务活动超标准接待,严禁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和接待其它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以联谊、团拜或工作名义搞相互吃请和集体大吃大喝。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要求财政部门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审计部门将外出学习培训和接待费支出作为审计工作的专项项目,加大审计力度。纪检监察部门采取重点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各单位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外出学习培训、公务接待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和暗访发现并查实违反规定的通报全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坚决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另外,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区级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动辖区、系统和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树立和维护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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