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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审计局九项措施加强审计组廉政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22 09:44
韩城市审计局为了认真执行廉政法规和审计纪律,树立清正廉洁、客观公正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实行九项措施加强审计组廉政建设。
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重点放到审计组。
一是把审计组执行廉政法规和审计纪律作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重点,将监督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
二是局领导班子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对分管业务股室的业务工作负领导责任,又对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三是股长协助局分管领导在本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是审计组长作为项目审计负责人,既要对审计质量负直接责任,也要对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审计组成员尤其是外聘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审计项目结束,要认真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
五是廉政监察员在局纪检组、监察室和所在股室股长及审计组长的领导下履行廉政监察工作职责;协助审计组长处理被审计单位接待工作中的具体事项;配合做好审计组成员廉洁自律教育;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廉政风险防控的建议;认真撰写《审计组廉政日记》,真实记录审计组每天就餐地点及开支、本组人员变动活动情况及发现的廉洁奉公典型或违纪苗头问题。
二、审计组和审计人员要恪守基本审计职业道德,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忠于职守,依法审计:
(一)组成审计组时,应当了解审计组成员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并采取回避、追加复核等相应措施;
(二)现场审计、延伸审计、核查重要事项和接受重要审计工作资料以及交换审计意见时,必须保证2人以上,避免审计人员单独与被审计单位接触;
(三)不得隐瞒、变更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提交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
(四)不得泄露在执行公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形成的秘密文件材料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廉政承诺制。审计组长要在进点座谈会上向被审计单位明确审计内容和廉政要求,当场宣读审计工作纪律,就廉洁审计、文明审计、依法审计作出书面承诺,同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公布审计纪律和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四、严格执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规定审计组不得和被审计单位发生经济联系,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和审计无关的要求。
五、实行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报告制度。审计项目结束5日内,廉政监察员要将《审计组廉政日记》、审计组长要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交局监察室。审计期间发现违纪问题,廉政监察员要及时报告。审计报告提交局审计业务会议时,监察室要先简要汇报该项目执行审计纪律情况。
六、围绕审计过程监督检查。在实施审计期间,局分管领导要不定期深入审计现场,监督、检查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局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参加部分审计项目的进点座谈会或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座谈会,也要会同局办公室、法制股在实施审计期间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准则》、审计纪律和兼职廉政监察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七、完善审计回访制度。审计项目结束后,局纪检组、监察室要会同办公室、法制科就该审计组依法审计、廉洁审计进行回访,同时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进行督查。回访采取登门回访、信函回访和电话回访三种形式,力争审计回访面达到100%,确保回访监督不留死角。
八、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行风监督员对审计工作及审计人员的意见建议,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审计执法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九、审计组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局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究。(范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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