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蒲城严禁公职人员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6 15:35

  蒲城县严禁公职人员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禁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组织、策划、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活动;禁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为非法集资、高利借贷活动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禁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为从事、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活动提供保护;禁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为从事、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活动提供场所。

  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凡违反“四个禁止”者,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和单位负责同志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蒲城县纪委 李海鹏)

 

 

 

 

 

 

 

 

 

 

 

 

 

 

 

 

[ 打印 || 关闭 ]